营养、质量和安全关系着婴幼儿的健康和每个家庭的幸福
2013-03-18

 

  此次跟踪评价选择了监管部门、检验单位、生产企业3类调查对象,共发放调查问卷361份,收回有效问卷338份。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企业反映,标准中“乳清蛋白比例大于60%”和“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大于等于90%”的规定,缺少相关国际标准依据;检验机构的反馈是,火焰原子吸收方法测定元素等检验方法可操作性相对较差;部分监督部门则反映指标太多太复杂,监管起来有难度。

  然而,此次跟踪评价发现,在对婴儿配方食品标准反馈中,部分跨国企业或大型国企针对其中的污染物、真菌毒素和微生物部分,提出了“指标过少,部分指标过宽,建议增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指标”等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问题,监督、检验和企业方面均认为首要原因是“企业自律性差,不法生产导致”,其次是因为“法律不完善、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2011年,我国新乳品标准一经公布便引发巨大争议。按照新国标,蛋白质含量由原标准中的每100克含2.95克,下降到了每100克含2.8克,远低于发达国家3.0克以上的标准,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标准却由原来的50万个上升到了200万个;同年,速冻食品行业发生“三全细菌门事件”,有人公开质疑当时即将实施的标准《速冻面米制品》放宽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值要求……在这些事件中,人们质疑标准受到大企业的“绑架”。

  近日,我国首个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完成,其评价对象是《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该项目负责专家韩军花研究员说,婴幼儿食品标准最为复杂,指标非常多,其营养、质量和安全关系着婴幼儿的健康和每个家庭的幸福,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在多次对标准的质疑事件中,总有“食品安全标准被部分大企业绑架”的声音。而据韩军花介绍,此次在对《婴儿配方食品》的跟踪评价研究中,反而发现大公司主张提高标准。

  韩军花介绍,《婴儿配方食品》对营养成分必需部分和可选择部分,均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必需营养成分特指婴儿生长和发育所必需的营养组成,标准中规定了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13种维生素和12种矿物质等各种必需成分的含量范围、对应的检验方法和(或)计算方法;可选择成分指标部分主要规定了DHA、AA、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等成分的范围值和检验方法。

  在此前涉及标准的多次食品安全事件中,总有质疑声指出,标准的制修订过程过于封闭,公众应该有更多机会参与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去。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公布执行之前,都必须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而在标准公布实施后,公众是否还有发声的机会呢?

  韩军花解释说:“大型企业通常具有技术优势,如果真要‘绑架’标准,往往不是之前公众认为的去‘降低标准’,而是希望提高标准,抬高准入门槛,进而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

  韩军花介绍,国外有类似的标准跟踪,但涉及全民参与的主要是在标签方面,尤其是营养标签标准。“标签是百姓直观可见且与他们生活健康密切相关的。而是其他类别标准的跟踪评价,调查对象主要还是针对标准的使用者,如企业、检验机构、政府监督部门等。”

  该项目专家在分析调查结果时还表示,标准制定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可执行性。部分标准之所以‘放宽’,是因为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还需要有对整个行业生存和发展的考虑,毕竟只有大部分企业都能达到的标准才是可执行的标准。

  对此,韩军花认为,一些标准可以全民参与,而大部分标准太专业,没办法做到全民参与。现在人们之所以关注食品标准,主要是受一些不法企业的食品安全事件和舆论的影响。“做标准是很严肃很专业的事情,不是任何人脑门一热想凑个热闹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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