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婴儿提篮及摇篮安全标准升级
2013-04-03

 婴儿提篮及摇篮输往美国的出口风险加剧了。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以美国国际材料及试验学会《ASTM F2194-12婴儿提篮及摇篮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格》制订的自愿性标准为基础,就婴儿提篮及摇篮的安全标准提出修改,以回应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要求。  

    议案提出多项与婴儿提篮及摇篮标准相关的主要修订:一是具体说明纳入管控产品的主要用途是提供睡眠铺位,因此受管控产品的范围有所扩大。二是摇摆角度为10度或以下的产品(包括秋千摇篮)也会纳入规管范围,但倾斜式婴儿床(包括婴儿吊床)则不包括在内。三是由固定框架或支架支撑的产品也受规管,包括手推车附加婴儿篮及摩西提篮,但这些产品必须配备由同一公司生产及销售的固定或摇动支架。四是建议中的床垫平直度规定只适用于分节式床垫,主要原因是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指出,只有用于游戏床的分节式床垫曾涉及意外事故。  

    在《ASTM F2194-12》的标准中,“婴儿提篮及摇篮”的定义是专为婴儿睡眠而设的小床,备配座地柱脚、有轮底座或摇动底座,或可以在固定基座上摇摆,仅供5个月以下或开始用手膝支撑身体的婴儿作为睡床。此外,《ASTM F2194-12》把 “婴儿提篮及摇篮配件”定义为,用于婴儿床或游戏床的有承托睡眠平面,可以把婴儿床或游戏床变为备有水平睡眠平面的婴儿提篮或摇篮。  

    儿童产品突破重重贸易壁垒,逐渐发展成为宁波地区外贸出口的重要支柱,在欧盟及新兴市场中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统计数据显示,宁波口岸输往美国的包括婴儿提篮及摇篮在内的儿童产品近年来保持强劲的增长动力,年均出口额接近上亿美元。  

    检验检疫专家指出,“不断提高‘宁波制造’的市场占有率,在把握出口主动权方面仍面临多重压力。一是各国婴儿及儿童产品的门槛的不断提升,对安全环保方面的铅、镉等化学物质的含量要求日益严苛,击中出口产品软肋的风险也大幅提高,出口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二是以低成本、低价格、低收益为特征的数量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正逐渐遭遇后劲不足的困境。”  

    “严把品质关”无疑是医治婴儿及儿童产品出口抗风险力差的一剂良药。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在寻找新的市场突破口过程中,需重点打好如下方面的应对战。一是充分研读出口国的法律法规要求、产品结构、生产控制、评审要点,掌控最新壁垒动态,摸准市场脉博,并参照标准要求对企业关键工序、检测设备管理等进行整改。二是提高企业自检自查能力,从产品原料供应、产品设计风险控制、供应链管理和产品验证几方面降低婴儿提篮及摇篮的出口风险。三是引入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质量监管机制,提高合同设计评审及开发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积极降低供货过程中出现误差的机率,打造产品出口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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