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强调,凡未按照经批准的处方及生产工艺生产药品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被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月28日在网站上发布通报称,已查处两家涉嫌违法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的企业。为防止滥用或过度使用硫磺熏蒸,该局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药材种植规范、非硫熏蒸替代方法和中药材初加工产业升级的政策措施,加强中药材种植户的技术教育培训。同时,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用食用硫磺熏蒸中药材,是药材种植户对药材进行初加工的一种习用方法,目的在于防霉、防腐。该局表示,为防止滥用硫磺熏蒸,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制定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并分别于2011年6月和2012年4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通报称,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使用工业硫磺熏蒸山银花及其枝叶,并用其生产药品。目前,监管部门已要求湖南隆回县小沙江镇山银花初加工产地暂停交易,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盈康药业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产整顿,停止销售并封存相关产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展开针对维C银翘片的安全风险评估,至今尚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