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玩具安全标准列明规定及检测方法确保符合限制
2013-07-18

 

欧盟全体成员国将自2013年7月20日起实施严格的化学物质新限制。多年来,欧盟根据旧有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监管玩具中的化学物质,但自采纳第2009/48/EC号指令后,针对多种重金属及化学物质的新增上限及管制已陆续生效。

    从2013年7月20日起,但凡在欧盟市场出售的玩具,必须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第2009/48/EC号指令)附件二第三部分的新化学物质规定。新规定对多种物质实施管制,包括铝、硼、六价铬、钴、铜、锰、镍、锶、锡、有机锡及锌。

    欧洲标准委员会(CEN)负责制订一套涵盖规定及检测方法的新标准,以便业者遵守化学物质限制。这套新欧洲标准名为「玩具安全—第三部分:若干元素的迁移」(Safety of toys – Part 3: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已于2013年6月出台,将取代第EN 71-3:1994号标准。业者可向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成员国机构购买新标准文本。

    欧盟成员国须于2013年12月前,以刊登相同文本或认可的方式,采纳上述欧洲标准为国家标准。若国家原有标准与新欧洲标准互相抵触,该成员国须于2013年12月前撤销原有国家标准。

    第2009/48/EC号指令列明3类玩具物料的最高迁移限值,分别是:
    ·第一类:干、粉状或柔软的玩具物料。例子有颜色笔笔芯、粉笔、蜡笔、胶泥等。
    ·第二类:液体或黏性玩具物料。例子有手指油彩、清漆、笔具墨水、泡泡溶液等。
    ·第三类:可被刮掉的玩具物料。例子有油彩及清漆涂层、纸板、纺织品、玻璃、陶瓷及金属物料、木、皮革等。

    假如玩具或玩具部件由于某些原因,包括可接触性、功能、体积或质量,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显然不会因为被吸啜、舔、吞咽或长期接触皮肤而构成风险,将不受新标准的规定约束。下列是被视为很有可能被吸啜、舔或吞咽的玩具及玩具部件:
    ·所有拟供儿童置于口内或接触口部的玩具、化妆品玩具、归入玩具类别的书写工具;
    ·拟供年龄最大至6岁儿童使用的玩具中,所有触摸得到的零部件。

    有害化学物质(元素)的迁移限值以每公斤多少毫克计算,详情载于新标准附表2。业者须按照新标准第7条及第8条的规定,检测玩具所含化学物质的迁移状况,迁移值不得超过附表2列出的上限。第7条详述抽样及准备样本的要求,第8条说明分析方法,第9条说明如何计算结果。

    玩具生产商可向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成员国机构购买新标准EN 71-3的文本。这些机构的联络资料载于以下网址:
    http://www.cen.eu/cen/Members/Pages/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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