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起,EN 60335-2-5:2003/A2:2008开始实施,EN 60335-2-5:2003+A1+A11+A2将取代EN 60335-2-5:2003+A1+A11成为家用洗碗机的协调标准。EN 60335-2-5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碗机的安全要求。该标准为低电压指令(2006/95/EC)的协调标准。
EN 60335-2-5:2003/ A2:2008新增要求有:
说明书中必须规定产品的具体使用场所等(7.12);
底板带散热孔的洗碗机必须在说明书中规定散热孔一定不能被地毯堵塞(7.12);
门开关的寿命周期要求至少30000次(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