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草案对法规(EC) 715/2007和法规(EC) 595/2009作出如下修订:阐明在欧VI法规中采用的铵排放限值应当只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去除了法规(EC) No 715/2007的质量上限,以便于制造商自助选择根据LD或HD法规进行车辆型式批准;对欧6 LD车辆采用了更严格的低温排放限值;为欧6 LD车辆引入了NO2排放限值;为欧5/6车辆的总碳氢化合物(THC)排放量测量提供了可选择的途径。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底,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