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欧盟发布第G/TBT/N/EU/248号通报,拟对有关非定向家用灯的生态设计要求实施措施(委员会条例(EC) No 244/2009)以及有关定向灯、LED灯及其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实施措施(委员会条例(EU) No 1194/2012)进行修订。
对有关非定向家用灯生态设计要求的条例(EC) No 244/2009的修订
对“特定用途灯”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将条例(EC) No 244/2009中能效要求达标的第六阶段的实施时间由2016年9月1日延迟至2018年9月1日;
细化了对特定用途灯的要求。
对有关定向灯、LED灯及其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条例(EU) No 1194/2012的修订
对“特定用途产品”和“灯具”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对“特定用途产品”的要求:根据条例(EU) No 874/2012对特定用途的规定,对于条例(EU) No 874/2012范围内的特定用途灯,其能效应为允许的最该能效级别;
对条例(EU) No 1194/2012的附录I、附录III和附录IV进行了修订。
详情可参见“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修订关于非定向家用电灯生态设计要求的条例(EC)No.244/2009和关于定向灯、发光二极管灯及相关设备生态设计要求的条例(EU)No119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