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标签法引发轮胎贸易关注
2015-12-04

    在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会议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WTO成员提出了与轮胎问题相关的贸易关注。

    其中,重点针对的是欧盟出台的与轮胎相关的调控措施,并对欧盟轮胎测试方法的科学基础提出质疑,强调如果按照此方法会给相关生产商增加大量成本。

    从欧盟制定的轮胎标签法规可以看出,自2012年11月1日开始,欧盟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销售的轿车轮胎、轻型卡车轮胎、卡车轮胎以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滚动阻力、滚动噪声和湿滑抓地性能的等级,以让购买轮胎的最终消费者具有知情权。

    通过提高燃油效率和推行低噪音的安全轮胎来增强日常行驶与道路运输的安全性,从而建立起一种更为安全、更为经济的环境友好型交通模式,本来是一项挺好的举措,但是该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轮胎滚动阻力、滚动噪声和湿滑抓地力的测试都需要不同的设备并使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大量的试验。

    比如滚动阻力系数的判定,其测量方法有测力法、扭矩法、减速度法、功率法等,通常都需要测试转鼓和测试轮辋等设备。

    但无论采用哪种测试方法,其轮胎滚动阻力值都不能超出规定的限值。如果相关轮胎企业达不到限值要求或拒绝接受认证,则将分别从2014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其在欧盟销售。

    轮胎滚动噪音和湿滑抓地力也和滚动阻力一样,都有相应的等级和测试与判定方法,其中任何一项不能满足相关的限值要求,也都有可能失去出口欧盟国家的机会。

    看起来,以上这些都与欧盟规定的民航飞越其领空要交纳燃油税有些类似。

    轮胎毕竟是一项配套于整车的产品,它与家电产品的产品标识还不太一样。欧盟所要求的测试完全是在研发与生产基础上附加的额外测试,对于相关标准与此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是一种可能引起贸易摩擦的保护性措施。

    如果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认为有成员实施了不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措施,WTO成员有机会提出贸易关注,中国和其他成员所提出的质疑即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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