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啶硫酮:用于产品类型21
腐霉菌株M1:用于产品类型10
2-甲基-3(2H)- 异噻唑酮:用于产品类型13
5-氯-2(4-对氯苯氧乙酸)防落素(DCPP):用于产品类型1,2,4
苯甲酸钠:用于产品类型8
过氧化氢:用于产品类型1,2,3,4,5和6
美托咪啶:用于产品类型21
灭菌丹:用于产品类型7和9
戊二醛:用于产品类型2,3,4,6,11和12
噻虫胺:用于产品类型18
丙环唑:用于产品类型7
IPBC:用于产品类型13
溴敌隆:用于产品类型14
氯鼠酮:用于产品类型14
杀鼠醚:用于产品类型14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出后60天,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