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强制标准ASTM F963-11,即《玩具安全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约束的玩具,必须交由CPSC认可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检测,证明符合所有适用的规定,生产商方可发出儿童产品证书,让产品进入市场。这项标准规定,假如玩具的表面涂料及可接触到的底层涂料,有机会被儿童吸吮、放进口中或者吞入,便须符合8种重金属元素的可溶性限制,分别是锑、砷、钡、镉、铬、铅、汞及硒。
先前,CPSC裁定,某些物料并无超出铅含量限制,因此如果在儿童用品中使用,也无须进行第三方检测。至于其余7种重金属,CPSC裁定未经处理的树干木不含超出可溶性上限的重金属元素。
CPSC表示,受ASTM F963-11标准规管的玩具仍须符合标准内的重金属含量上限规定,只是在没有超标风险的情况下豁免测试要求。
高关注度物质的英文全称为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57条,高关注度物质共有以下几种:
1.第1类和第2类致癌,致畸和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类和2类物质;
2.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 vPvB物质;
4.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即同等关注物质。
化学物质一旦列入高关注物质清单,物质、含物质的配制品以及物品的供应商届时将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传递SDS或进行SVHC通报等。
根据REACH法规第7条第2款表明: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物质,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生产商或进口商需根据法规第7条第4款向ECHA进行通报,且通报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相关通报要求:
(1)高关注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
(2)高关注物质在物品中的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
根据规定,符合上述要求的物品企业需要在第14批SVHC物质发布之日的6个月内完成物品中相关物质的通报。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物质在物品中的用途已经完成注册或者物质在物品中不会发生暴露的情况,那么通报可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