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现行能源效率要求,且和欧盟外部电源供应器行为准则 (CoC) 最新草案的要求保持一致性 (见表一)。预计第一阶段 (Tier 1) 及第二阶段 (Tier 2) 将分别在2015年6月及2017年6月实施,第三阶段 (Tier 3) 则在2019年6月。多电压输出装置 (Multi Voltage Output devices) 纳入管制范围。澄清及订正低电压电源供应器及外部电源供应器的定义。未来三年内进行研究及评估下列方向的可能性: 扩大管制范围至低电压无线充电器 (Low Voltage wireless Chargers)。将10% 额定负载试验条件纳入主动模式平均效率基准。导入资源效率性参数 (resource efficiency parameter),例如:重量。纳入充电器标准化的必要性。 以上的修订预估可在2015年每年为欧盟省下近3兆瓦小时 (TWh) 的电力。
根据2012年所做的调查,目前市场上产品有52%必需重新设计才能符合第一阶段 (Tier 1) 能源效率要求; 93%必需重新设计才能符合第二阶段 (Tier 2) 的要求。建议电源供应器制造业者应及早因应,检视产品是否能达到欧盟未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