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多媒体设备的发射要求
2015-02-02

    多媒体设备的发射要求将须符合新的标准EN 55032:2012和EN 55032:2012/AC:2013,以替代原先多媒体类设备适用的EN 55013:2013、EN 55022:2010、EN 55103-1:2009及其修订件,被替代标准的推断符合性日期为2017年3月5日,即依照旧版标准测试报告出具的符合性声明在此日期后将不再有效。

    由于技术的逐步融合,信息技术设备和音视频设备的功能开始融合,未来的技术发展将导致越来越多的结合ITE和音视频功能的产品,原有的单一的无线电骚扰标准EN55013:2013(音视频产品)和EN 55022:2010(信息技术设备)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许多包括音视频和ITE功能的设备(如带有电视接收装置的个人电脑)在选择适用标准时会造成困扰和混淆。新修订的多媒体设备EMC抗扰度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的多媒体设备,产品范围涵盖信息技术设备(ITE设备)、音视频设备、广播接收设备、娱乐光线控制设备或是上述设备的组合,将有效保证此类产品在发射测试评估上的一致性。

    该标准主要是在参考EN55013和EN 55022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多媒体设备本身发射特性制定的无线电骚扰标准。对于传导发射,除了传统的0.15~30MHz的测试外,对电视、FM收音机的调谐端口和射频射出端口在30MHz~2150MHz也提出了要求。限值与EN55013或EN 55022对应的项目相同。对于辐射发射,在30~1000MHz,1~6GHz规定了与CISPR22相同的10米法限值,同时还增加了3米法限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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