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1月7日起,所有出口欧盟的音视频及类似产品必须需要新的EN 60065:2014的要求。
EN 60065:2002+A1:2006+A11:2008+A12:2011的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1月17日。此日期后,所有基于旧标准的CE证书都必须更新。EN 60065:2014适用于被设计成由市电、电源供应装置、电池或从远程供电系统供电的,并用于接收、产生、录制或再现音频、视频和相关信号的电子设备。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硬币/钮扣型电池的新要求
增加了对于可携式封装二次单电池及电池包(钮扣型除外)的新要求
增加了对于家用且重量超过7公斤的非落地式电视机的警语要求
增加了对LED的要求
针对爬电距离的要求将与IEC 60950-1一致
针对光耦合器的相关要求有所改变;
针对墙壁及天花板架设方法的新要求